重庆一女子意外怀孕打算退了婚庆店8000元套餐剪坏32件婚纱
重庆,女子意外怀孕后,打算退了婚庆店8000元套餐,可是工作人员拒绝,不料女子暴脾气上来,拿着剪刀示意要剪毁婚纱,工作人员提醒店内的婚纱不便宜,女子不听劝直接剪坏32件婚纱,网友:狠人!
(案件来源于新闻报道,当事人为化名)
李某想要一场满意的婚礼,特地到婚庆店中挑选,碰到一个8000元的套餐,无论是婚纱,还是服务内容,都让她心动,经过商量,李某下了定金3500元。
可是李某是提前预定的婚礼,在2个月后身体不适去检查,发现自己怀孕了,就打算将婚礼退了,要回定金。
然而,李某清楚缴纳的是定金,一旦毁约是不能退的,只能想办法解决。
李某先是向婚庆店告知,由于她意外怀孕,婚事要拖延到明年,想要以此来让商家提出协商,最终将定金退了。
出乎意料,婚庆店同意了李某的请求,李某没办法,只能直接向店家说清楚,她要退回定金,并且要求婚庆店退回3500元。
婚庆店的工作人员一脸懵,他们是提前签订了合同,如果李某毁约,是无法退回定金的,李某并没有理会婚庆店的反驳,直接上门讨要定金。
到店之后,一位婚庆店的工作人员询问李某的需求,李某直接说是来退定金的,工作人员无权限处理,向其表达了取消合同,是需要承担违规责任的。
工作人员听到李某的想法,提出一个折中的方式,将定金转成了亲朋好友的婚庆活动定金,或者是小朋友出生的聚会定金。
然而,李某不管不顾,拿起一旁的剪刀威胁工作人员,示意如果不退回定金,那么就会将店内的所有婚纱都剪坏,让婚庆店承担不小的损失。
工作人员见状,提醒李某店里的婚纱总价值几万元,确定要剪坏?
李某本身脾气就不好,被工作人员***一下,就用剪刀将所有的婚纱给剪了,事情很快被曝光,李某的不讲理行为也引发了争议。
有人认为,李某应该遵守合同,违约就是要付出代价。
也有人认为,店家的工作人员不应该***她,自身也存在一点过错。
那么如何从法律的角度来解释此事?
1.李某缴纳的是定金,无故取消是要赔偿一定的费用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587条规定: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,无权请求返回定金。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
李某说出自己怀孕的事实,希望婚庆店退回押金的但是婚庆店已经安排了工作,支付了其他费用,这是需要进行协商解决的。
李某因个人问题不履行责任,那么就属于违约行为,婚庆店是有权没收定金的。
在本案中,婚庆店没有过错,李某应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,具体多少由双方协商解决。
2.李某毁坏店内的婚纱,造成了6万多元的损失,属于毁坏他人财物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9条规定: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,处5-10日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10-15日拘留,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。
随意破坏他人的财物,是要根据财物的价值进行处罚,轻则行政处罚,重则刑事拘留。
由于店员提前告知李某店内婚纱的价值,李某仍然选择剪坏32件婚纱,其价值已经超过了6万元,如果店家***李某,那么李某将面临刑事处罚。
根据《刑法》第275条规定: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下***、拘役或者罚金: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***。
李某的行为遭到很多人的质疑,认为她是控制不住自身的情绪,罪有应得。
3.经过双方的协商,李某赔偿店家5万元。
店主陈女士表示,定金不退已跟孕妇丈夫谈好,而且将定金作为宝宝出生后宴会的布置费用。
可是李某认为定金应该退回,她觉得郁闷、委屈,继而做出剪婚纱的冲动行为。
双方一致回应,主要是因为此前沟通不到位,加上行事冲动,才让事态愈演愈烈。
4.这一起剪坏32件婚纱的案例,让我们看到了情绪失控的可怕,在正常的合同关系之中,双方都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职责,不能因为自身的想法而做出疯狂地行为,否则到头来受伤最深的还是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