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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古代皇宫里的宫女和太监结为“夫妻”,皇帝为何不严厉禁止?

古代皇宫里的宫女太监结为“夫妻”,皇帝为何不严厉禁止?

谁说没有严厉禁止?明清两朝对“对食、菜户”一向严令禁止,违规者皆廷杖处死,却是禁而不止,“对食、菜户”现象一度成为完全公开,人人参与的潜规则。

太监是不完整的男人,他们虽被净身,但仍有性的需求;宫女是完整的女人,但除了皇帝,任何人都不能动她们,这只会让她们更加饥渴,而双方都有对感情、婚姻和家庭的需求。这种共同需求促使宫女和太监走向一起,产生了一种畸形的情爱生活方式——对食。

其实“对食”一开始是指宫女之间自愿结合为“夫妇”,也就是我们如今常说的“拉拉”和“蕾丝边”,“对食”双方只是在一起玩玩,化解寂寞,财产和生活是独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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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明、清两代,皇权达到顶峰,皇帝可以坐拥三千佳丽,却使用封建礼教对他人严格束缚(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),对“对食”现象屡次下发禁令,严令禁止,但实际情况却是禁而不止,“对食”之风反而更盛,并且发展到新的更高层次——“菜户”。

明代沈德符撰写的笔记小说《野获编·内监·内廷结好》记载:“内中宫人鲜有夫配偶者,而数十年来为盛。盖先朝尚属私期,且讳其事。今则不然,唱随往还,如外人夫妇无异。

也就是说,在明代以前,“对食”还是隐私之事,大家都是偷偷摸摸地干,到了明代万历年间,已经发展到公开进行,夫唱妇随,与正常夫妇一般无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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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没有,人家搞“菜户”跟民间正式结婚一样,有媒人撮合,要订婚、盟誓,对彼此忠贞,不能和别人乱搞,有的甚至一方死后,另一方终身不再婚配,跟贞夫烈女一模一样。

我们知道,皇上后宫的女人数不胜数,为了避免自己被带上绿帽子,要求身边服侍的人为太监。以免乱了血统。

所以成为太监首先就得净身。说到太监这是一个重要的角色,是终日陪在皇帝身边的,皇上今日临幸了谁,吃了啥,拉了啥,一清二楚啊。

然而,太监也是人啊,深宫生活寂寞,宫女们在宫里几率很小会被宠幸,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啊。于是他们与太监结成对食,偶尔调调情,互相抚慰心灵,聊聊天。

皇上呢知道这事,但大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毕竟大家都是男人都懂。让我小的们开心了,他们才能更好的服侍自己呀。

皇帝为什么要用太监?说白了就是防止自己头上多一顶帽子,并且古时候并不是说想做太监就能够做的,首先第一个条件就是从小***,目的就是让他还不懂男女之事的时候就阉了,这个时候不懂长大了也就不想。可是如果他长大后还和宫女私下结为夫妻,说明他即使没有男性的正常功能了,可是他对这些事还是有欲望

试问一下,皇帝可能允许他们结为夫妻吗?当然不可能了,每一个朝代的皇帝都对这种事情是明文禁止的,绝对不允许,只要被捉到绝对是重罪。在皇宫中,太监和宫女在一起叫做对食,其实这种关系说白了就是找一点感情的寄托和慰藉,因为太监已经不是正常男性不能娶妻生子,宫女一般情况下也是老死宫中,等宫女到了一定岁数便会被送去指定的地方。

皇帝对于对食这种现象是非常厌恶的,每个朝代的惩罚都很严重,有趣的是历朝历代惩罚最重的是明朝,对食最为流行的也是明朝,在明朝的时候如果被捉到对食,最轻也得是当着所有宫女和太监的面直接杖毙,以此来警示剩下的人。

杖毙是最轻的惩罚,正常情况下都是直接剥皮,剥皮的整个过程也是要所有的宫女和太监去观看的,最早提出严惩的便是朱元璋,使用剥皮之刑的也是他,讽刺的是从朱元璋之后,明朝皇宫中对食的事情频频发生,明朝对食现象是中国古时候所有朝代中最泛滥的。

宫女与宦官之间的恋情被称为“对食”或“菜户”。

据说,宦官值班期间无法生火做饭,只能准备一些冷食充饥,而宫女却可以生火做饭,于是一些宦官就找一些相好的宫女帮助热一热饭菜,或者提供饭菜,故私下相通交好的宦官和宫女被称为“对食”或“菜户”。明代《宫庭睹记》中记载,宫女多称所配宦官为“菜户”,宦官称所配宫女为“主儿”。

这种配偶关系令人称奇,却也觉得可怜可悲。深宫如海,无论宦官宫人,一脚踏入,便不知归期。长日漫漫,孤寂无依,结成如此的伴侣,也不过是找点情感寄托和慰藉。虽说是排遣寂寞,寻求寄托,却也不乏一些有情有义者。

《万历野获编》中言“宫人与内官既偶之后,或一人先亡,亦有终身不肯再配,如人间所称义节”。而作者沈德符曾在城外一寺中,见“寺中一室,房锁甚固。偶因汛扫,随之入,则皆中官奉祀宫人之已死者,设牌位,署姓名甚备。一日,其耦以忌日来致奠,擗踊号恸,情逾伉俪”。

明代对“对食”的惩处

据《万历野获编》记载,明初若有宦官娶妻者,将以严酷的剥皮之刑进行惩处,但明中期以来,违禁者多矣。至明后期,宫人与宦官相配偶更是寻常之事,若一宫人一直无宦官与之结成对食,甚至会被其他宫人笑话。而这种配偶关系并非随意之举,竟亦有媒妁为之作合,“订定之后,星前月下,彼此誓盟,更无别遇”。

万历皇帝对于对食的现象是非常憎恶的,“每闻成配,多行谴死,或亦株连说合媒妁,多毙梃下,然亦终不能禁也”。明人文秉所撰《定陵注略》中记载一事:宫中旧例宫人必配一阉谓之对食如夫妇。然上留心此弊,每岁底令宫人各举所配,举则阉处死,不则宫人处死。一宫人临期无指,妄指一阉出宫已数年矣,逮至将就刑,此阉稽首佛前曰:“此是前生冤孽债,抵偿了也完了今生公案。”上闻即命赦之。

万历皇帝在严刑峻法之外又想出这种连坐告发的招数,不仅没能禁止住“对食”,反而又能造出不少冤魂孽债。然而,神宗尚煞费苦心地禁止“对食”,可到了其孙熹宗在位时,哪怕宫女宦官“轮班之日饮食坐卧行动相依,虽上位亦知之不以为怪”。这恐怕是深受熹宗的乳母客氏和权阉魏忠贤的影响,而此二人狼狈为奸、祸乱宫闱,为祸之烈更是前所未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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